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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定于202412-2024112日进行2023-2024学年第学期期末考试,为确保考试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将本次考试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长: 吴宏梅   

副组长: 苗晓锋、   副校长

成 员:工商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质量管理办公室合作交流与就业办公室负责人,各学院院长。

 责: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考试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工作,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商教务处,具体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工作安排

本次期末考试工作由工商教务处统筹,各学院共同组织实施,所有课程考试须在2024112前结束,请各学院于2023年1225日前,将期末考试组织实施方案报工商教务处

第十2023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公共必修课和专业课程全部结课,考查课随堂考试。第十九周、二十周2024年1月2日至1月12日)为考试周。

(二)专业课程考试由各学院组织实施,教室的协调安排请提前联系工商教务处(联系人:马燕)。

(三)公共必修课统考课程考试安排如下。

1.考试时间:1月2日(星期二)

8:30—10:10公共英语(A卷):管理学院、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机电工程与汽车科技学院文化传播与艺术设计学院学前师范学院护理学院

10:20-12:00公共英语(B卷):会计金融学院信息与智能技术学院

13:30—15:10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15:20—17:00思想道德与法治。

2.请各学院将考场安排提前通知到每位监考老师,监考教师于考试开考前3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阶梯一)领取试卷、答题纸和考生签到表,考试结束后统一交回。

(四)本次期末考试所有课程成绩统一录入新教务管理系统考试成绩录入时间为1月2日至1月19日其余时间不再开放,请及时录入考试成绩。

(五)期末考试费汇总表、试卷印刷费发票(附明细)交工商教务处

三、工作要求

(一)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本次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考试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压紧压实责任,严密组织好考试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学院增强保密意识,加强考前试卷印刷、装订、保管等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核对、保管试卷,严防错印、漏印或泄密等问题的发生

(三)加强考风考纪教育认真做好监考人员及考务人员考前培训工作监考人员及考务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履行职责,按时到岗。

(四)加强学生考试诚信教育,学生参加考试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并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考试内容,考试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作弊行为。

联系人: 王江伟       话: 81896200      

                                    

                 工商教务处

2023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