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定于2024年1月2日-2024年1月12日进行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为确保考试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现将本次考试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吴宏梅 校 长
副组长: 苗晓锋、付 琪 副校长
成 员:工商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质量管理办公室、合作交流与就业办公室负责人,各学院院长。
职 责: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考试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工作,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商教务处,具体负责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工作安排
(一)本次期末考试工作由工商教务处统筹,各学院共同组织实施,所有课程考试须在2024年1月12日前结束,请各学院于2023年12月25日前,将期末考试组织实施方案报工商教务处。
第十八周(2023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公共必修课和专业课程全部结课,考查课随堂考试。第十九周、二十周(2024年1月2日至1月12日)为考试周。
(二)专业课程考试由各学院组织实施,教室的协调安排请提前联系工商教务处(联系人:马燕)。
(三)公共必修课统考课程考试安排如下。
1.考试时间:1月2日(星期二)
8:30—10:10公共英语(A卷):管理学院、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机电工程与汽车科技学院、文化传播与艺术设计学院、学前师范学院、护理学院;
10:20-12:00公共英语(B卷):会计金融学院、信息与智能技术学院;
13:30—15:10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15:20—17:00思想道德与法治。
2.请各学院将考场安排提前通知到每位监考老师,监考教师于考试开考前3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阶梯一)领取试卷、答题纸和考生签到表,考试结束后统一交回。
(四)本次期末考试所有课程成绩统一录入新教务管理系统,考试成绩录入时间为1月2日至1月19日,其余时间不再开放,请及时录入考试成绩。
(五)期末考试费汇总表、试卷印刷费发票(附明细)交工商教务处。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本次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考试工作方案,明确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压紧压实责任,严密组织好考试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各学院要增强保密意识,加强考前试卷印刷、装订、保管等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核对、保管试卷,严防错印、漏印或泄密等问题的发生。
(三)加强考风考纪教育,认真做好监考人员及考务人员考前培训工作,监考人员及考务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履行职责,按时到岗。
(四)加强学生考试诚信教育,学生参加考试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并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考试内容,考试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作弊行为。
联系人: 王江伟 电 话: 81896200
工商教务处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