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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和提交相关课程教学材料的通知

各系、部:

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安排,请在9月9日下班前将本学期开设课程的《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进度表》和课程作业设计报教务处。其中,《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进度表》交纸质和电子版,课程作业设计交电子版。

另外,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对上学期开设课程的《教师教学周志表》、《课程教学总结》等教学材料的检查工作,请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同时,请做好本学期开设课程的《教师教学周志表》、《课程教学总结》等教学材料的安排和实施。

教务处

201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