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部门:
根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及条件核查工作需要,依照2013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所开设课程的教学大纲进行全面核查和完善,按专业装订成册,务必于4月25日下班前报送教务处。(注:素养课、公共选修课由承担部门进行核查完善后单独报送教务处。)
联系人:邵斐 81896111
教务处
201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