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根据教学工作需要和评估整改要求,学校决定启动课程标准的制订和提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范围
本次课程标准制定的范围为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开设的所有课程。
二、课程标准的制定程序
1.课程标准的制定由专业所在系部负责。系部组织教学经验和专业实践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教师认真学习研讨,提出课程标准编写的基本思路。专业核心课程要与行业企业专家充分沟通研讨,由相应专业的专、兼职教师组成的课程开发组以团队工作的方式完成课程设计工作。
2.由各系部负责组织相关教师、企业人员,集体讨论修改,形成课程标准初稿后,再由系部组织有关专家对课程标准初稿论证审议。
3.经专业建设委员会审核、系部主任审批签字后报送教务处备案。
三、课程标准的基本内容及格式
对课程标准的基本内容与格式,学校暂不做统一规定要求。各系部根据不同专业与课程特点,经科学研究论证后确定课程标准的内容与格式,原则上同一类课程需保持一致。为开阔思路,教务处提供了三类课程模版供参考(具体见附件一、二、三)。(注:仅供参考,课程标准最终模式由各系部研究决定。)
四、有关要求
请各系部高度重视,按照评估整改工作时间要求,认真完成各课程标准的提交备案工作。
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①专业课、技能课和专业选
修课由专业所在系负责制定提供;②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心理与健康、职业生涯规划、军事理论与训练课程由学工部负责制定提供;③公共英语课程由现代服务与管理系负责制定提供;④计算机文化基础课程由计算机与信息管理系负责制定提供;⑤体育课程由体工委负责制定提供;⑥公共选修课程由开设系部负责制定提供。
根据评估整改工作要求,请各系部务必于5月27日前将各门课程的课程标准(纸质和电子版)和《课程标准编写汇总表》(见附件四)统一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电子版发送至27922723@qq.com。
联系人:王一红 电话:81896200
教务处
2015.5